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

回憶,是一種思念(朋友)

我記得郭敬明曾經寫過《三個人》,是寫他和他的朋友的。這不禁讓我想起了陪我一起哭過笑過的那些朋友。
  


  敏,我不能不承認,她是我高中最好的朋友之一。一個長著圓圓的蘋果臉,卻一點都不嬌滴滴的女生。她和我一樣,鼻子上總是架著一副接近400的眼鏡。高一的時候,我們沒什麼接觸。高二,我們卻成了同桌。我們開始在課堂上一個睡覺,一個放哨。我們開始一塊去吃飯,一塊去逛街。說起逛街,不能不說的是她是一個很有品位,並且品位很特別的人。她不喜歡那些中規中矩的東西。她還喜歡看娛樂雜誌,我曾經對她說:「你不加入狗仔隊的行列,連老天都不會答應。」她最最讓我羨慕的就是能寫一手好字,我特別喜歡趴在那兒看她寫字的樣子,那筆甩起來特別帥。
  我是一個喜歡說話的女生,而前提是要有一個跟得上我節奏的人,她就是一個。我們總喜歡在一起胡侃,一會天南,一會地北,然後無視周圍人的存在,放聲的大笑。
  可是快樂的日子,總是過的那麼快。很快高三了。雖然還在一個班,可是位置離的很遠。其實,即使我們還是同桌,我們也不可能再像以前那樣。因為這畢竟是一個天天高考倒計時的高三。
  我還是像以前一樣,一樣喜歡說話,喜歡莫名其妙的大笑,只有這樣我才能感覺,在這種喘不過氣的環境下,我還真正的活著。
  她比以前要認真,我不願再去打擾她。我重新拿起日記本,對日記傾訴。
  後來,不記得為什麼了?她調到了離我不遠的地方。平時也不經常說話。可我們會在晚自習前的休息時間,一起坐在教學樓前的草地上說著心裡話。累了,就躺在草地上,看天空,看雲動,然後很幼稚的說:「天哪!我們教學樓居然在移動,」然後,相視一笑,大笑起來。
  在心很累很累的時候,我們會手牽著手在操場上奔跑,跑到大汗淋漓。我們還會在剛鋪好的鵝卵石路上散步。看到喜歡的,我們會想盡辦法弄下來(我們絕不是破換環境)。我的書桌上一直放著,她曾經送給我的鵝卵石,還有那些記憶。
  畢業了,我落榜了,她不願意上了,就這樣我們告別了學校。畢業後的一年裡,我們都沒有聯繫。我搞不懂為什麼,也許是這個世俗的社會,讓我們暫時忘記了彼此。可是我知道,我們都在彼此內心不可觸摸的一塊地方。
  前一陣子,我遇到了她,她一點都沒變,不對,應該說她比以前成熟了,不在像個孩子。有很多的話要說,卻不知從自己的那個悲傷說起。我一直有一個夢,一個白日夢,那就是成為中國一流的小說家。而這個夢就是因為一直有她的支持,才讓我擁有終有有一天會實現的感覺。
  不知為什麼,說著說著,突然有一種想哭的感覺。也許是那些美好的記憶與殘酷的現實相撞,讓我措手不及。


  
  來了一條短信,我一看是美子。美子是一個整天說自己如何如何胖的女生。其實,她真的有些胖。哈!千萬別讓她聽見,如果她聽到這些話,肯定又要減肥了。
  她,我不能用一個確切的詞來形容她。有時,我感覺,我並不瞭解她。也許,人都會有些秘密。如果一個人在另一個人面前是透明的,那就太可怕了。
  一提到她,那就一定要提到愛情。一提到愛情,那就一定要提到追她的男生。一提到追她的男生,那就一定要提到那封血書。(很囉嗦!)
  在高一的時候,有個男生追她,就給她寫了封血書.當她拿給我看的時候,我說不清是一種什麼樣的感覺。當時我的腦海裡,出現了這樣幾個問號。他是不是有自殘傾向?他是不是精神有問題?這真的是他的血嗎?或者是他的手指不小心弄破了,免得浪費血,就寫了封情書,一舉兩得嘛!可是我當時卻說了一句:「我靠!這也太癡情了吧!」
  我是個兩面派吧!這些只有在古裝劇裡才出現的鏡頭,我還真一時接受不了。
  她現在學的時裝設計,從一年前就答應給我設計的衣服,到現在還沒見到個影子,我抗議!
  我是一個不喜歡遲到的人,可我的朋友卻總是遲到。我總是一個人呆在那裡,看著一個個來去匆匆的行人,從我身邊走過,那種感覺真的很寂寞!哎呀!又扯遠了!(回正題)
  因為種種原因,畢業後的一年多裡我們都沒有見面。上一次她放假,我們約好見面。在我苦等了一個半小時後,她和一個男生出現了!(我知道那個男生喜歡她,她身邊總是不缺乏追求者)。
  我和她擁抱,說想他,她說,她也一樣。聊完之後,我們開始逛街,她和那個男生肩並肩走著,而我則像從他們身邊走過的陌生人。下午又來了一個男生,她說是她哥哥(當然不是她親哥哥)。不知為什麼?我心裡開始有些彆扭,可是我沒有表現出來。
  夜幕降臨,她說她想和我聊通宵,我說:「好,我留下來陪你!」這是我第一次住在外面,不回家。
  風吹過來,有些冷。我手中端著冰可樂,坐在石椅上發呆。她和她的哥哥在一邊聊天,另一個男生在不遠處抽煙。真的有些冷,我說:「我們回去吧!」
  兩個男生走了,我和她到了住的地方,她問我:「你今天看起來好像有心事?」我苦笑著搖了搖頭。
  沒過一會她的那個哥哥,給她打電話,叫她下樓。她說:「我哥還沒走,我去看一下他,你等我,我一會兒就回來。」
  我就坐在那裡等,11點、12點、1點、2點、3點、4點、5點,她沒有回來。5點鐘,我睡著了。6點鐘,我猛地醒來,她還沒有回來。7點鐘,她回來了。她只是簡單的說了一句:「我在樓下,陪他聊了一夜。」聽完之後,鼻子猛地一酸,可是我沒有哭。難道她不知道,我最害怕一個人呆在一個陌生的地方嗎?我這一天一夜,就像個白癡一樣。我似乎被她遺忘了。遺忘在某個角落。
  我們送她到了車站,送她進了站口,她連頭都沒回,就上車了。
  我獨自一人坐上了回家的車,習慣性的帶上耳機。清晨的陽光照在我的身上。我哭了。我給自己的理由是,音樂太傷感,陽光太強烈。我努力著不讓自己哭出聲,讓別人看到,會很丟臉!
  她發短信,說抱歉。我說沒什麼!其實真的沒什麼!無論發生什麼事,我都會原諒她,因為她是我的朋友。最起碼,我認為是。


  
  胖胖,是我另一個朋友。胖胖是她的外號,但是我從來都沒這樣叫過她。我還是喜歡直接叫她的名字——WH。
  她總喜歡一見面就和別人擁抱。(當然,如果你是她的朋友,又是個女生。)她也近視,可是平時卻不喜歡戴眼鏡。所以,她在看人的時候,總是不由自主的把眼睛瞇起來,那表情特好玩。她是一個可以為朋友兩肋插刀的人。如果她生活在古代,那她肯定是一位女俠客。
  我經常會和她一起睡,因為第二天不用疊被子。(哈!)我喜歡和她蒙上被子聊天的感覺,那種感覺是一種最親密的朋友之間才有的。
  第二天,她會很溫柔的叫我起床:「清晨,起床了!」可是當她洗刷好,看到我還沒起床的時候,她馬上會河東獅吼「清晨,你怎麼還沒起床?」和剛起床那會兒相比,那簡直就是一個天上,一個地下。
  可是再好的朋友,也會吵架。我們也不例外。
  有一天,她對我說有一個男生喜歡她(這時,她已經和她的男朋友在一塊兩年了)。而她說喜歡她的男生我也剛好認識。後來有一次,我無意間問到那個男生,是不是喜歡她。而那個男生的回答卻是:不喜歡,只是玩玩!聽到這句話時,我很生氣,生氣的罵了他,從小到大第一次那樣罵人。
  我不知道,我該不該把這件事告訴WH。告訴她,我怕她受到傷害。不告訴她,我也怕她受到傷害。這件事,就這樣糾結在我的心裡。直到她再次談起那個男生,我忍不住告訴了她。她很生氣,氣的都快爆了。
  當天晚上,她給我寫了一張紙條,很簡單的幾句話,她說她去問了那個男生是否說過那樣的話,當然那個男生否認了。接著是我這一輩子也不會忘記的一句話,她說:「我沒想到,你是這種挑撥離間的小人。」看到這句話時,我呆在了那裡,然後,眼淚流了出來。挑撥離間的小人,原來我在我好朋友的心裡,我就是一個這樣的一個人。
  心裡真的很難受,我每天一個人趴在被子裡哭。她居然選擇相信一個那樣的男生,也不願意相信我。
  我回了張紙條:「我可以和那個男生對質。挑撥離間的小人,原來,我在你眼中我就是這種人。那我這個小人,怎麼配做你的朋友?」
  12月24日晚上,我們和好了。我們互送蘋果,祝對方平安。我們似乎回到了吵架以前,可是不知為什麼,每次想到那句話,我就感到害怕。
  她還是像以前一樣對我,甚至比以前更好。我一直在說服自己,忘了吧!忘記那句話!失去一個朋友很容易,可是擁有一個朋友卻不容易,擁有一個曾經失去的朋友更不容易。
  深呼吸後,我對自己說,我已經忘了。
  我們又開始以前的生活,躲在被子裡聊天。第二天一早,她很溫柔的叫我起床,然後180度大轉彎,河東獅吼。在她拉我起床的時候,我感覺我真的忘記了那句話,我們還是好朋友。
  2月14日情人節,也是她回校的日子。她丟下她的男朋友陪了我一天,我真的很感動。
  


  LL是我認識的朋友中,長的最可愛的。她,我不知從何說起。不過她有兩點和我很像,一點是:一個整天說自己不害怕孤單,卻最害怕朋友不理自己的人。另一點就是:孤單、傷心時,總喜歡寫東西。
  剛開始,我沒想過我會和她成為朋友。因為她總是大小姐脾氣。可是我慢慢的發現,她是一個很關心朋友的人。
  她有一個青梅竹馬的男朋友,好像4歲的時候就認識了。這是所有認識她的人都知道的事。我經常給她開玩笑說:「你這個早戀,可夠早的。」
  她看上去一直都很幸福。前不久,他們訂婚了,她發短信告訴我,她結婚的時候,要我當伴娘。我說:「好,不過要有一個特帥的伴郎,才行。」
  沒事的時候,我會翻同學錄,總會翻到她這一頁。因為,滿張紙上,她都寫得密密麻麻。她寫到那麼一段:在黑暗高中生活的最後一個月,很榮幸和你這位漂亮、有能力、有才、活潑、堅強、活潑、搞笑的女生做朋友。本來我打算,我們會在一起走到最後。但,我們的性格不同。你愛獨來獨往,愛自由,好,我尊重你的選擇。
  當看到這句話時,我能感覺到她當時的心情,是那樣的無奈。我真的後悔,當時我為什麼不多陪陪她。不過以後,我不會再像那樣了,我會用更多的時間,陪我的朋友。
  


  寫到這兒,也許你會問:你的朋友怎麼都是女生,沒有男生。其實我這個人真的沒什麼男生緣。
  抬起頭,看著窗外,我才意識到已經很晚了。一看時間:二點零八分。又是無眠的一夜。
  一個網友問我:孤單寂寞時,會幹什麼?我的回答是:寫東西。
  此時的我也許是孤單寂寞的,才會拿起筆,讓自己忘記孤單。
  還有很多朋友要寫,那些在我生命20年裡出現的朋友。
  可是,突然開門進來的老媽,已經不再允許我寫下去了。我只有應付著老媽,匆忙結尾。至此擱筆,下次再敘。
返回列表